近年来,寿光市委、市政府围绕“建设品质寿光、创造美好生活”的奋斗目标,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不断加大人才投入,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人才资源规模进一步扩大,人才支撑产业和地区发展的效果初步显现,县域综合实力居全国百强县第24位。寿光籍在外人才数量众多,在各自领域取得了骄人成绩,是寿光的骄傲和宝贵财富,“十三五”开局之年,寿光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英才回归”活动,诚挚邀请广大寿光籍在外人才回家乡干事创业、共谋发展,共同建设富强寿光、和谐寿光、魅力寿光、活力寿光、幸福寿光。现将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条件
重点引进寿光籍的(包括籍贯或出生地为寿光,或在寿光工作、学习和生活过),现在寿光市以外企事业单位工作,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一定专业技术水平,有5年以上教育、医疗、财会审计、金融、检验检测、技术研发等领域工作经历的高层次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医疗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二级及以上医院3年以上工作经历。教育类,年龄40岁以下,职业教育教师需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在省级技能比赛中荣获前3名;普通高中教师需是地市级教学能手,或高中奥赛辅导成绩突出;大学教师,需有博士学历或副教授以上职称。有特殊成就的,可放宽到45岁。财会审计类,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注册造价师等资格。检验检测类,具有环保、农业、食品等方向相应的检验检测执业资格。金融类,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金融监管、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等类型的金融机构担任中层职务2年以上。
二、引进方式和待遇
现在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的,引进后根据行政事业岗位需求情况,按照专业相近的原则对口安排。现在企业工作的,根据人才专业领域和个人意愿,可对口联系安排到相关重点企业工作。人才引进后根据落户单位对应享受我市高层次人才薪酬待遇、配偶安置、子女入学、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政策待遇。
鼓励研发人员、有技术和项目的高层次人才回寿光创办企业或是到市内企业兼职,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寿光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双百计划”30万-300万元的资助和相关政策待遇。
三、引进程序
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提出申请,经寿光英才认定委员会审核、考察和认定后,符合条件的,办理引进手续。暂时不符合条件或没有空缺岗位,但掌握专业技术的特殊人才可以先行申报,纳入寿光桑梓人才库,有适合岗位时再对接引进。
四、其他事项
寿光英才回归活动的人才申报常年受理,每年集中审核认定1-2次,本次集中受理申报的时间即日起截止到2016年3月15日。人才的申报、受理和政策解释由寿光市委组织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寿光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536-5298917
办公地点:寿光市商务小区1号楼140房间
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36-5216826
办公地点:寿光市商务小区2号楼177房间
寿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