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系 人: | 刘茂村 | 联系方式: | 13805362123,18863698860@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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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不限 |
创业经验及履历要求:
有一定的创业经验,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其他要求:
1、一般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2、有独立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具有市场潜力并可进行产业化生产; 3,人才为所在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法人或第一大股东。主要优惠政策:
1、政府将协助入驻企业申报省、市、县相关优惠政策及项目补助,并整合园区资源为其提供服务,创业企业加速培育期3年; 2、培育期间厂房及办公场所租赁期3年,第一年免费使用,第二年开始收取租金,租金按市场价收取。合同约定入驻企业每年产出指标(销售收入、税金),其中前2年每平方米销售收入必须达到2000元以上,第三年必须达到4000元以上; 3、入驻企业加速培育3年期满,达到合同产出标准的,可从上交地方税金中退还50%租金,如企业愿意可延长租赁期限,但最多不超过2年;未能完成合同约定产出指标的,不再续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