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品质民生看淄博”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邀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向社会发布淄博市住房保障工作相关情况。
2022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完成情况
棚户区改造方面。成立市级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做好组织领导、工作协调、调度督导工作,及时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强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2022年,全市列入省计划棚户区改造项目19个、22319套,已全部开工,开工率100%, 基本建成棚改安置房19970套。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5837万元、省级补助资金6454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5662万元。
老旧小区改造方面。坚持党建引领,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到群众的心坎里;2022年,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行施工许可,纳入质监安监管理范围,确保了工程质量。积极争取上级奖补资金,年内共争取中央奖补资金12302 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9615万元、省级奖补资金3385万元、市级财政配套奖补资金1363.74 万元。2022年, 全市计划改造老旧小区46个,4.2万户,352万平方米,全部改造完成,完成率100%。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面。印发了《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实行实物住房和租赁补贴两种方式,在实物住房已分配1.75万套的基础上,每年租赁补贴户数将不少于2200户,每年租赁补贴资金发放不少于1000万元。稳步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度,参照济南、青岛等城市经验做法,研究制定了淄博市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明确保障对象范围,严格项目审核认定,落实支持政策,积极探索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504套。2022年,全年新增住房租赁补贴49户,累计住房租赁补贴在保户数2779户,累计发放补贴981.3万元,通过公租房保障住房困难家庭19691 户。
人才公寓筹建方面。淄博市围绕高品质民生和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建设,本着“适度超前、 房子等人”的原则,实施“惠青安居工程”,全力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工作。根据淄博市大学生招引计划的要求,结合人才公寓需求情况调研,统筹制定“十四五”期间人才公寓建设规划,计划到2025年, 全市累计筹建人才公寓不少于30000套,有效满足淄博市新引进人才的住房需求,全面构建租购并举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截至2022年底,已累计通过新建、购买、配建、改建、租赁、人才房票等方式,筹集人才公寓房源2.25万套。
2023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打算
抓兜底,多渠道保障困难群体住房。采取新建、配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认真做好公租房保障家庭年度复核、租金及房源调整、动态管理工作,进一步理顺运营管理机制,切实提升公租房保障服务能力;公开有序组织公租房分配入住工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稳步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9月底前合理确定2023年筹建计划;全力实施《淄博市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管理办法》,扩大低收入人群保障范围。2023 年计划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2244户,发放资金约1038 万元,努力实现特困、低保、低收入等困难群体住房实现应保尽保,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逐步缓解。
抓调度,多手段推进棚改、老旧小区改造进度。2023年,淄博市计划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8个、3717套;改造老旧小区120个、4.4万户、401万平方米。前期,全市住建部门积极行动,已经争取棚户区改造资金3609万元、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3亿元,会同市财政部门已经拨付至各区县财政部门。下一步,对列入计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季度完成各项手续准备工作,二季度开工率达到50%,三季度开工率达到75%,四季度全部开工;对列入计划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季度完成前期手续办理,二季度开工率达到50%,三季度开工率达100%,12 月底前完工率达50%以上。
抓统筹,多元化筹集人才公寓房源。进一步完善人才公寓筹建模式,采取通过新建、购买、委托代建、改建、配建、发放人才“房票”方式筹建人才公寓4000套。对列入筹建计划的项目,确保11月底前达到开工条件。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有效衔接,探索开展人才公寓跨区县购买试点;引导落实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和开发企业参与人才公寓建设的政策,鼓励用工规模较大或引进人才较多的企业及各类园区,在符合相关规划前提下,利用自有存量建设用地建设租赁型人才公寓。全面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申请受理全程网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