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时间: 2017-11-02    来源:人才泉城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龙头工程,对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创业创新能力意义重大。2013年12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五部门下发《关于印发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3—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48号),标志着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已正式全面启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包括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等4个重点项目,主要围绕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在装备制造、节能与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海洋、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生态环保、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10个经济重点领域,在教育、宣传文化、卫生、体育、律师公证及法律服务、社会工作等6个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以及在信息、物流、教育、研发、文化、旅游、养老、医疗、金融、商务服务及人力资源服务等11个现代服务业领域,以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为重点,以提升创业创新能力为核心,每年培训15万名左右专业技术人才,到2020年共培训130万人左右,并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专业培训机构等现有施教机构,建设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通过知识更新工程实施,不断强化人才素质、激发人才活力、提升人才效能,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成立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简称“指导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由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工程”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指导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在“指导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和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本领域、本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要把“工程”纳入人才工作的总体布局,结合实际情况,分类指导、分级推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职能作用,做好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和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培训等“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相关单位根据“工程”要求,按照各自职能,有效落实各项任务。

支持政策

1.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要求,各级政府承担的工程项目任务,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各级财政根据财力情况,加大对本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投入,政府有关部门承担纳入全省年度培训计划的培训任务的,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规定,向同级财政申请经费支持。加强对财政投入的绩效管理,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培训教学成果机制,财政支持的重点培训课程视频录像要在政府网站、在线学习平台开辟专栏免费向全社会共享,切实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带动作用。各行业协会承担的“工程”项目任务,由原经费渠道予以保障。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基本建设和日常经费由原渠道解决。各市、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整合现有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项目资源,做好项目归并和管理对接工作,避免重复建设,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优化结构,确保重点项目的实施。用人单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落实本单位开展工程相关费用支出。鼓励个人自费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培训,引导和支持社会资金向知识更新工程投入。

2.参加“工程”培养培训和学习情况是个人专业技术经历和接受继续教育的重要记载。“工程”项目承办单位负责对学员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学习情况及相应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