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专项资助经费拨付

时间: 2017-11-02    来源:人才泉城

  政策规定

  省财政全职选聘(指9个月以上)的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每人支持200万元,其中,一次性发放补助100万元,另外100万元按泰山学者经费相关规定(每年20万元,不超过5年)发放使用;对兼职选聘(指3个月以上,不足9个月)的,每人支持100万元,按泰山学者经费相关规定发放使用。

  办理程序

  1、各用人单位根据资金拨付通知报送相关材料;

  2、省委组织部审核,将符合拨付条件人员名单送省财政厅;

  3、省财政厅拨付资金,中央驻鲁和省属单位拨付至用人单位,市属单位拨付至各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

  承办部门:

  省引进海外高层人才工作小组办公室(济南市纬一路482号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济南市济大路3号)

  联系电话:

  0531—82907796(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0531—82669929(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联 系 人:

  刘炳宏(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牛红(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所需材料

  1、海外高层次人才资助专项资金拨付单;

  2、新选聘的创新人才报送正式工作合同及复印件。创业人才报送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已拨付过经费的专家报送上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