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定
根据《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16〕1号)规定,对入选的团队,市财政给予100—1000万元资助,对入选的高层次人才,市财政给予50—500万元资助。资助经费分两批拨付,引才协议签订后先拨付60%,1年后绩效评估合格的再拨付40%。各县区、济南高新区按市财政支持额度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资助。
办理程序
1、引才协议签订后,市财政局将资助经费的60%拨付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然后拨付到相关园区及企业;
2、1年后组织开展绩效评估,相关人才及企业根据要求报送评估材料,由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及第三方评估机构组成联合考察组进行考察评估;
3、绩效评估合格的,按程序拨付资助经费的40%;对评估不合格的,缓拨剩余的40%资助经费,由市重点人才工程工作小组办公室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经整改后评估仍不合格的,停止支持,不再拨付扶持资金。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
市科技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承办部门: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
市财政局教科文处
市人才服务局
联系电话:0531-66601130(市委组织部人才处)
0531-66608820(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
0531-66603781(市财政局教科文处)
0531-87081617(市人才服务局公共服务处)
联 系 人:许盈盈(市委组织部人才处)
许浩宇(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
魏巍(市财政局教科文处)
崔晓飞(市人才服务局公共服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