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定
依据《关于实施“泉城双创”人才计划的意见》,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及配偶、未婚子女可在济落户。
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到市公安局户政处提出落户申请;
2、市公安局审批后,持有关材料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承办部门:市公安局户政处
联系电话:0531-85080919
联 系 人:张春红
所需材料
1、申请人入户申请;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济南市人才居住证》;
3、聘用单位证明或聘用合同;
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明家庭成员关系、婚姻状况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5、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仅限于配偶、子女随迁)、护照(仅限于回国人员)的原件及复印件;
6、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
7、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仅限于回国人员)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